亚洲 欧美 另类 草,国产AV浪潮一区二区三区精品,中文字幕高清无码8,亚洲成AV人片无

貴州除塵設備

新聞分類

產品分類

聯系我們

貴州萬宜億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手機:謝經理:15180713628

   曹經理:13984135530

   王經理:18984049106

電話:0851-84352262

傳真:0851-84352833

網址:mzzm38.cn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白云區白云北路350號附2號

貴陽除塵環保: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建議

您的當前位置: 首 頁 >> 新聞中心 >> 公司新聞

貴陽除塵環保: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建議

發布日期:2019-05-22 作者: 點擊:

貴陽除塵環保: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 環境治理 生態環境保護

一、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推動了社會的飛速發展,但與此同時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霧霾等環境問題及可持續發展問題也逐漸突顯出來,引起全社會相當程度的重視,解決這些環境問題已迫在眉睫。

考慮到環境治理所耗費的龐大資金,綠色金融概念應運而生,在金融經營活動中加強對環境保護及污染治理的考慮,相關部門將環境保護作為基本政策并在投資及融資決策中考慮潛在的環境影響,以達到引導資金流向資源技術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的目的。

(一)綠色金融政策及發展歷程

為明確綠色金融涉及范疇并對其所涵蓋的行業進行規范,我國陸續出臺了相關政策及文件以保障綠色金融的有序開展。

2008年銀監會發布《節能減排授信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環保總局和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環保總局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以及“綠色證券”的基本規則初步形成。

2012年銀監會印發了《綠色信貸指引》,從組織管理、政策制度與能力建設、流程管理、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監督檢查等方面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范環境和社會風險,提升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

2013年銀監會印發的《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做出規范。《綠色信貸統計制度》定義并列舉了12類節能環保項目及服務的綠色信貸統計范疇,這是監管機構首次明確綠色金融支持領域,為銀行收集綠色金融項目信息、制定綠色金融管理政策、創新綠色金融產品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依據。

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對綠色金融企業債券進行規范的同時梳理了綠色金融支持的重點項目領域。上交所、深交所、證監會、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分別發布《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試點的通知》、《關于開展綠色公司債券業務試點的通知》、《關于支持綠色債券發展的指導意見》、《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業務指引》,將綠色公司債券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增加至綠色金融產品范圍。

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印發《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的出臺使中國成為全球首個建立了較完整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的經濟體。

我國現正處于經濟增長及轉型的關鍵時期,為此各監管機構、部委及地方相繼了出臺綠色金融政策文件。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及要“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并明確“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大力推動綠色發展”的目標,提出綠色發展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必然要求,是解決污染問題的根本之策。

因此,受監管文件的不斷出臺和政策的持續助力,我國綠色金融有望實現快速發展。

(二)綠色債券市場現狀

2014年5月8日我國發行了首只綠色債券,2016年我國綠色債券發行量及發行規模大幅增長,綠色債券市場穩定發展。2018年中國境內外發行貼標綠色債券數量共計144只,同比增長17.07%,發行規模達2675.9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8.02%。至此,中國成為全球綠色債券市場最大發行來源之一。

根據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2015年12月22日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對綠色債券按照募集資金的用途進行劃分,共分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以及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六類。

2018年綠色債券募集資金主要投向清潔能源領域,發行金額為229.98億元;其次為清潔交通領域,需指出的是投向清潔交通領域的綠色債券發行金額由2017年73億元大幅度提升至202.5億元。

從第三方評估認證來看,2018年發行的111只綠色債券中,有85只經過第三方認證評估,占比達76.58%,相比2017年66.09%的占比已經有了顯著的提高。但由于目前我國對于綠色債券的界定標準存在兩種版本,第三方評估認證制度尚不健全,導致各機構在評估認證流程、內容、形式等方面未達成統一,在一定程度上對債券評估造成影響。

二、我國發展綠色金融存在的不足

(一)標準體系未形成系統

首先,綠色項目未形成統一的界定標準。目前對于綠色債券的綠色項目界定標準存在人民銀行《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與發改委《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兩個版本,即對綠色項目的界定范圍存在一定差異。如人民銀行發布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將綠色債券項目分為6大類31小類;發改委發布的《綠色債券發行指引》則包含12大類。

其中被發改委列入綠色債券項目范圍的技術產業化、節能環保重大裝備等項目,未出現在人民銀行的目錄中。導致同一綠色項目在不同監管下的標準不統一,給市場參與主體造成一定困惑。

此外,缺乏廣泛認可的綠色認證及評級標準。對于綠色認證及評級,現以民間機構和企業自發探索為主,導致不同的機構采用的認證標準均不相同,認證評估的結果以及評估報告的表現形式也都存在很大的差異。所形成的結果現已具體運用到綠色金融業務當中,對投資者進行投資造成了一定阻礙。

(二)信息披露標準以及共享機制不完善

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及共享機制,導致信息不對稱,為綠色投融資帶來困難。因缺乏統一的信息披露標準,各企業信息披露形式及內容不盡相同,這一方面造成了企業為維護自身形象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避重就輕、選擇性披露等問題;另一方面導致披露的信息質量不高,且不具有有效的可比性,這些因素增加了評估機構的評估難度,同時降低了投資者對其進行投資的欲望。

同時各政府部門間相關信息的共享機制尚未建立完全,沒有統一的綠色信息發布與查詢平臺以及綠色項目信息數據庫,導致存在信息不對稱、信息碎片化等問題,增加了機構、投資者等搜尋、識別綠色項目和綠色債券的成本。

(三)激勵及約束政策不完善

我國目前主要靠政府貼息、補貼等政策來提高綠色產業的經濟價值,支持力度相對較小,且由于申請貼息的手續較為復雜,導致數量大、涉及面廣的中小型企業無法享受到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所帶來的紅利,未對金融機構、企業形成有效的激勵效果。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約束機制,目前所發布的綠色金融標準沒有對融資渠道達成全面覆蓋,例如綠色信貸標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了約束,但企業仍可通過其他的金融機構進行融資,而未約束的金融機構出于自身商業利益的目的,繼續對界限不明確甚至污染項目給予金融支持;甚至一些污染企業將自己的項目包裝成綠色項目,以獲得融資,未達到環境保護及治理的目的。

三、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建議

基于上述我國發展綠色金融存在的不足及制約,結合目前綠色金融發展現狀,以及國際市場綠色金融發展所帶來的借鑒,我們認為應通過加快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工作、加強綠色金融信息披露、加快綠色金融激勵政策出臺等手段推動綠色金融在我國的順利發展。

(一)加快綠色金融標準統一制定工作

對綠色金融標準進行明確,可有效防范在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洗綠”現象,同時也為綠色金融后續政策的出臺及實施提供有力的基礎及依據。在標準制定過程中盡可能整合,避免交叉重疊,對同類標準間存在的分歧進行統一,以確保標準的通用性及實施的統一性。

如制定可通用的統一綠色項目目錄,對債券、股票、基金等進行指引。同時目錄應結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及未來發展趨勢,明確綠色金融項目的范圍及支持重點。

構建統一的系統評估體系。為避免“洗綠”問題以及因評估標準不同而造成結果差異的出現,有效推進綠色金融發展,須對評估機構使用的評估標準、方法、程序等進行規范,即建立一套系統且統一的環境評估方法及流程。評估方法既要涵蓋定性指標體系,又要對評估機構的評估流程、程序等制定統一標準規范,縮小因評估標準不同而造成的評估結果的誤差。

從國際范圍來看,2002年10月國際金融公司與荷蘭銀行在倫敦召開的會議上已提出“赤道原則”,作為金融機構投資項目時判斷、評估項目融資中環境與社會影響的準則。

目前已有37個國家的金融機構采用“赤道原則”并嚴格按照該原則開展信貸業務。2019年,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整合各家評級機構的環境、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ESG)所涉及的評級標準,并加以統一,目前該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預計統一標準后將會更加有效的規范金融市場。

(二)加強綠色金融信息披露

根據我國目前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要求,結合目前已有的法律法規,為解決綠色金融信息不對稱問題,加強信息共享及披露程度,使綠色金融項目在社會監督下透明公開,須建立完善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及政策,并完善健全相關配套制度及細則。

第一,建立健全的環境信息披露機制、明確信息披露主體、健全信息披露流程及內容。

第二,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信息披露及相關配套標準。如建立環境信息披露指標體系,參考國外評價標準及信息披露方法,規范環境信息的使用、評價、審計等相關標準,提高綠色金融信息披露質量,使披露的信息真實、有效、可比。

第三,建立統一的綠色信息發布與查詢平臺,以及環境信息基礎數據庫。明確平臺數據庫涵蓋信息內容及數據更新周期,如企業污染排放信息、違規及處罰信息、融資項目信息等,確保平臺數據庫中環境信息及時更新及全面覆蓋,降低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交易風險的,同時降低評估機構在評估過程中因數據披露不到位而增加的時間成本。

在綠色金融信息的國際化合作方面,2019年3月上交所已與盧森堡交易所舉行綠色債券信息通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簽署儀式。本次簽署的補充協議,擴展了綠色債券信息合作的范圍,即盧交所掛牌的綠色債券信息將在上交所網站展示,這將為中國投資者獲取盧交所掛牌的綠色債券信息提供高效透明的渠道,為中國投資者配置優質的國際綠色資產提供便利。

未來,我國應在更多綠色金融領域與世界各國開展信息合作,這也將有助于提升我們自身的信息披露質量。

(三)建立綠色金融激勵及約束政策

通過借鑒國外經驗,我國政府可制定相關激勵政策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參與到綠色金融領域當中,通過政府的推動引導綠色金融市場發展。德國是最早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國家,對綠色產業發展給予高度的重視,并通過一系列的激勵政策來推動綠色金融的發展。如2002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優先法》,并通過先后五次的修訂,最大限度地鼓勵對新能源進行投資,降低行業成本。

其中規定政策性機構通過對環境污染主體的資金供給進行調控,為節能環保項目提供更有利的融資服務;政府為支持環保節能項目,通過商業銀行進行貼息這幫助節能環保項目的達成,其中利率差額由中央政府給予貼息補貼,都值得我們借鑒和學習。

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約束政策的制定,尤其是對于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的項目進行綠色金融方面的約束和限制。美國早在1980年就發布《全面環境響應補償及負債法案》,并明確,銀行需要對客戶經營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行為負責,并且支付用于恢復環境的相應費用。該法案使金融機構在為客戶提供貸款時特別考慮環境污染這一因素。我國也可通過立法等方式,對金融活動中存在的破壞環境、污染環境等問題進行約束和限制。

隨著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綠色金融的不斷發展將是未來的必然趨勢。借鑒國外的先行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現狀,只有建立統一的標準化體系并出臺相關制度政策作為保障,使更多的企業積極參與到綠色金融當中,才能達成綠色發展的目標。


相關標簽:除塵設備

最近瀏覽:

在線客服
分享